这段文字描述了政府设立了一个名为征地拆迁办的部门,该部门属于房屋征收联动部门。征地拆迁办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设立了一个名为征地拆迁办的部门,该部门属于房屋征收联动部门。征地拆迁办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哪 个 部 门 管 征 地 拆 迁 办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拆迁属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拆迁管理部门等。然而,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拆迁工作,并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
总之,政府设立的征地拆迁办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拆迁工作,并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拆迁工作。因此,拆迁管理部门是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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