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日前,株洲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单方缴存额最高由1577元提高至172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株洲市都会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审和缴存基数、比例核定工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与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有关。其中,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括符合中央和省、市规定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全部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不低于5%,不高于12%。
“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年收入在5.21万元以上的单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逐步提高至12%。中央、省属驻株单位可以参照上级机构所征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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