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如房屋存在问题,可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帮助。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如果房屋存在问题,应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寻求帮助。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房屋维修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我国《房屋维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维修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具体来说,业主可以自行维修房屋,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维修。如果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绝维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大会提出投诉或诉讼。因此,房屋维修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购房者应积极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参照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交付使用后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可以退房。房屋维修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可以自行维修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维修。如果业主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绝维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大会提出投诉或诉讼。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全文8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