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潮安分厅(网址:http://wsbs.chaoan.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潮州市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区水务局组织审查,视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特殊审查,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现场踏勘、核查及专家审查等,作出审查结论(特殊审查时间另计)。区水务局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权限内项目审核意见》和特殊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区水务局审批的项目,受理后,转区水务局办理,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关于XXX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关于XXX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报区水务局备案。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水务局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特殊环节
有无特殊环节
有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规定和要求
审查量化表
书面核查
4工作日
实地核查
6工作日
专家评审
6工作日
技术审查
4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
20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说明
启动特殊程序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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