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出具有公证效力的证明(如出国类):
申请证明人要到公证处申领犯罪记录申请表,由申请证明人交所在单位或常住户口居住地居委会加具意见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意见,后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类程序涉及到收费问题,有的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完成,有的则由申请人本人完成);
(二)不需出具有公证效力的证明(如应聘、参加场馆展览会等类):
现阶段通常由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具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社区民警核查后加具意见。
提示:必须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全文2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