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如何起诉?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可以通过书写民事起诉状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我国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民法典》第108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二、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法律允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约定,但这个约定一般只是一种对内协议,对外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说,此时要是债权人要求离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还债的话,那么也是必须要进行清偿的,之后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律实际上是允许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如果是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明确的约定了债务的承担问题,但是事后其中一方反悔或者是认为这样的一种协议内容是不公平的,完全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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