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窗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递交于查验窗口,并交验机动车。
2、办证大厅等待选号。大屏幕显示《排队叫号凭证》号码后,持《排队叫号凭证》到选号区选号《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需要改变号牌号码的进行选号》,选号完毕并确认后,凭《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到银行付费窗口付牌证费。
3、凭缴费凭证和《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4、无法当场领取号牌的可选择二种方式:
(1)三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和号牌缴费凭证,自行到发牌窗口领取。
(2)邮政服务领取,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快递费用自理,在号牌送达后收取。
二、湘潭机动车转移登记需要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1、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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