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业主破坏公共设施案件的法律程序
破坏公共设施,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以《刑法》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破坏公共设施会判什么罪
破坏公共设施价值达到5000元的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中侵犯财产罪的一种。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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