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重组?企业重组的内容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看,企业重组是为降低交易成本而构建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契约关系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因此企业重组在现实的运作中又表现为这些法律关系的调整。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重组是企业对现有的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通过企业间的兼并与收购,出售与分立等各种方式,实现生产要素和资源在企业间的合理流动与重新配置,从而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效益、公司扩张和发展目标的行为。
我国《公司法》把一般的兼并、合并统称为合并,在实际工作中常称为并购。《公司法》第173、174、175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通常是公司并购的一部分,并购公司可能通过分拆出售获得收购资金,或分离后更利于并购实施。因此,企业分离越来越成为企业重组的重要内容。《公司法》第176、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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