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人在想解除购房合同前必须督促购房人。如果在催交后的3个月内,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以退房。因此,如果延迟交付,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督促开发商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在接到通知3个月后仍未按时交房,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退还购房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一些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会要求购房者签署房屋交接单。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此类文件时,一定要看清房屋交接单的内容。如果购房者只是想拿到钥匙验房,并不意味着他们接受了房子并同意交房。而这些都需要在房屋交接单上明确标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因房屋未达到交房标准而拒绝接受房屋,但开发商认为是业主本人不能按时交房,可能会要求购房人承担各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购房者最好坚持让大多数业主一起验收房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束中的交房标准。无论如何,买家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在收到逾期交房的房屋后,能否承担责任?根据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不必担心开发商逾期交付,一旦收到房屋,开发商就不能再承担违约责任。一是接管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明确的先后顺序,也没有法律规定接管房屋后不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二是,在开发商逾期且无免责理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何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本人的权利;
第三,除购房者明确放弃外,房屋验收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购房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买受人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付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房屋验收前,购房人不能签署房屋钥匙收讫函,领取房屋钥匙并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交钥匙”是指房屋交付使用。因此,开发商收到住宅钥匙后,只承担房屋质量维修责任,不存在逾期交房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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