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受损,并且这起事故被判定为机动车单方面的过错行为,那么首先应由为该机动车提供强制性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承担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受害者赔偿;如果在此限额内仍然无法弥补受害者损失,则应当由提供机动车商业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机动车并未购买任何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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