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一、经济性裁员的流程是哪些
经济性裁员流程: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对方案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二、法律如何规定公司裁员的过程
法律规定公司裁员的过程如下: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
2、提出裁员方案;
3、向工会或全体员工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裁员方案;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和工会或全体员工的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用人单位应当正式公布裁员人员的计划,与减少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减少人员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减少人员的证书。
三、用人单位通过怎样的程序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
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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