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儿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在低于18万元的,一级医院没有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的起付线是300元,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特殊门诊病种有多种,其中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等。
3、门急诊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看病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3000元,最低起付线800元,补助30%。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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