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万新村王先生问:我想询问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各种行政许可手续的期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从受理之日起在公开制度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10日内(指工作日,下同)答复办理结果。
2、办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0日内办理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手续。
3、依法核发《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办理《印制商标单位证书》,10日内市局审批完毕。
4、确认广告经营主体资格。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10日内市局审批完毕。
5、办理合同鉴证7日内,需要委托外地调查的30日内办理完毕。企业动产抵押登记5日内办理完毕。
6、办理各类市场登记注册30日内市局审批完毕。
7、办理《展销会登记证》15日内办理完毕。
8、办理利用他人场地或柜台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10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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