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一般不能买卖办理过户。房产过户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具有国家发放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小产权房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本质上还是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且不违反禁止性规定,就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
小产权房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自治;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合同就应认定为有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进一步讲也是一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关系。只是由于证件不齐全,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过户登记手续。
但小产权方买卖过程中,如果购房者明知房屋是小产权房,并且以低价购买,说明其购买时的合同目的是用来居住;
其订立合同的本意就不包含小产权房的变更登记或办理产权证,而只是要求交付使用而已。
二、拆迁安置回迁房是大产权房吗
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回迁房买卖公证是有效的。由于回迁房将要发的房产证是拆迁户户主的名字,你要买又不可能中途改名,但不是你的名字你又付钱当然不放心,所以采取公证的办法,在公证书上依法进行确认,所以回迁房买卖公证是有效的。而且等产权证下来以后。你们双方就可以凭房产证、公证书、各自的身份证以及回迁房买卖的购房合同,到房管局过户登记。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回迁房的土地性质如果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就属于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三、燕郊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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