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可以撤销吗
时间:2023-05-03 14:42:36 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可以撤销吗

公证不能撤销,必须再次办理公证,上一份公证书才无效。《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遗产继承范围是什么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三、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一)具有人身属于的具体人格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二)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三)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四)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五)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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