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履行需要通知担保人吗
时间:2023-04-12 19:22:55 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合同终止履行需要通知担保人吗

合同终止履行需要通知担保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主债权债务合同与担保合同的主从合同关系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依据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不同,《民法典》对于无效的法律后果分别作出了规定。

首先,如果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那么依据《民法典》,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其次,如果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因自身原因归于无效的,那么依据该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所谓担保人对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过错,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或者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做中介等。

(三)主合同被撤销对担保合同的影响

主债权债务合同被撤销对担保合同的影响。当债权人享有撤销权而撤销主合同时,因撤销权的行使,不仅发生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后果,还将产生返还以及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后果。

主债权债务合同被解除时对担保合同的影响。主合同解除并不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物权依然存在据以担保因主合同解除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三、主债权时效届满与担保物权的存续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抵押权人没有行使抵押权的,该抵押权消灭

另外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前未行使抵押权,抵押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请求涂销抵押权登记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全文9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新时间:2023-10-21 14:50:35
查看合同终止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终止 最新知识
针对合同终止履行需要通知担保人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合同终止履行需要通知担保人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