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提出审批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审查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
补正材料、退件,或合格后报审核。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
1、申请材料若需要补正的,本窗口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申请人的,所申请事项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2、申请人可以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zegn.gov.cn)或致电本窗口查询办理情况。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
补正材料、退件,或合格后进入审批环节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
补正材料、退件,或合格后批准办结
签发(制作))《施工许可申请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并送达
四、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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