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工伤鉴定后,获得赔偿所需的时间难以预测。但是,如果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就不再需要重新鉴定。此外,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补偿金进行核报,并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帮助劳动者核实和申报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经过伤残鉴定后,得到赔偿所需的时间难以预测。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不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双方已收到最终鉴定结论。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补偿金进行核报,并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帮助劳动者核实和申报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劳 动 者 提 出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时 , 如 何 核 实 和 申 报 伤 残 医 疗 补 助 金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残障时,可以享受伤残医疗补助金待遇。而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如何进行伤残医疗补助金的核实和申报呢?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全部原始医疗费用凭证,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提交给劳动者。其次,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自己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用,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提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则有责任核实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留全部原始医疗费用凭证。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在15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劳动者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发待遇的申请。
综上所述,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核实和申报伤残医疗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劳动者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发待遇的申请。
在工伤鉴定后,得到赔偿所需的时间难以预测。但无论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协助劳动者核实和申报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并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帮助劳动者核实和申报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在15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劳动者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发待遇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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