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商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商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可以进行越位承包工程吗
不能越位承包工程,否则会导致以下后果: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会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2、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全文5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