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安置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土地来源差异。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是划拨或低价出让,而商品房开发商通过出让获得土地;
2、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屋没有完全的产权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商品房拥有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3、质量差异。安置房建设利润往往有限,所以安置房建设一般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限制。很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销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5、交易限制的差异。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此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
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分别是什么?
区分商品房和安置房如下:
(一)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安置房大部分是划拨性质不能进行直接买卖交易;
(二)商品房申请贷款较简单,安置房基本不能直接贷款;
(三)商品房相对于安置房价格较高,数量也较多,选择的空间更大;
(四)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相较容易、二次交易较简单,安置房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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