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怡居园公租房租户就物管收取保证金的疑惑,顺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作出回应:公租房保证金并非乱收费,而是按照有关管理文件执行收费。
近日,有大良怡居园公租房租户质疑物管乱收费,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详见《佛山日报》11月29日A04版《公租房要交20元/㎡押金?》)前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公司表示是按章收费,并出示一份落款日期为1998年12月21日的顺德市工商物价局文件。但对租户为何以前不收,现在要收的质疑,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回答不了。
昨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公司上级管理部门顺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事作出回应称:经过调查,怡居园物业公司并无乱收费现象,公租房保证金制度1995年已经实行。由于政策没有变,1998年顺德市工商物价局文件现在仍旧生效。
该负责人还进一步解释说,此前没有收取怡居园公租房租户的保证金是考虑到这些租户的困难情况,但现在全区都要规范公租房管理,所有公租房都要全面执行保证金制度,因而开始向租户收取保证金。这些保证金在租户退租后,经核查没有拖欠水电费、没有损坏公租房设施后将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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