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够确定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异地分居的,那么将法院将可以以此判决准许离婚。
不过,如果夫妻只是常年异地生活,虽然属于分居,但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即以感情破裂为基础的分居。
因此,如果仅仅以夫妻双方常年异地生活属于法律上的分居,主张离婚的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过,以常年异地生活为由,主张已经分居并提出离婚主张的,那么,建议最好提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往来的电话、信息等。
只要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即可。
夫妻谁先提出离婚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权利。法定权利不应当限制男女行使权利的顺序。通过协商离婚的,男女方都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过诉讼离婚的,无论谁做原被告,都可能发生解除婚姻效力的法律结果。所以夫妻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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