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谁有权拥有
小区停车位应该属于业主、开发商或国家。小区停车位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小区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二、小区被占车位合法处理方式
1.小区车位被占了,需要拨打物业的电话,请物业及时联系业主进行挪车,也可以看一下,占车位的车主是不是留下了临时挪车电话号码,我们可以打电话与其沟通,让他挪一下车。
2.如果车主没有留下任何的信息我们,可以去物业投诉,如果是小区内的车主,物业那边一定有号码留存,如果不是业主,也是会有登记人名单供我们进行查询的。
3.如果通过物业找不到的话,可以拨打114或者直接拨打交警大队的电话,交警大队会直接联系业主,通过交警平台联系业主,让其进行挪车。
4.如果以上做法都不管用,其他车主依然占用自己的停车位,我们可以直接拨打拖车公司。将占用车位的车直接拖走,不过这是需要付费,而且拖车也不会拖很远,最多拖到路边或者门口。
三、小区停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应该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n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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