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业务:
一、提交材料: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报身份证号码
二、办理流程:
1、大厅办理:1)至市民卡中心大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书面挂失业务或报身份证号码办理临时挂失业务;2)在业务凭证上签字确认。
2、客服热线办理:
1)自助服务:拔打客服热线,选择“市民卡临时挂失”,根据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完成自助临时挂失。
2)人工服务:拨打客服热线,选择0进入“人工服务”,口头报身份证号,完成临时挂失。
3、网上办理:
1)可凭综合服务密码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卡号2-7位数字如:卡号A1234567X,初始服务密码为123456)或凭已设置的综合服务密码选择“网上挂失”模块;
2)输入社会保障卡号或身份证号码、服务密码登陆;完成临时挂失。
注意事项:
1、临时挂失有效期为5天,5天内需至市民卡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
2、市民卡客服热线967225。
3、市民服务网网址(www.jxsm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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