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劳务分包可以承接什么项目
1.木工作业:
即木模板工程和木门窗工程;
2.砌筑作业:
即砌体工程;
3.抹灰作业:
内外墙抹灰;
4.石制作:
如石质台阶等等;
5.油漆作业:
油漆、涂料等工程;
6.钢筋作业:
钢筋工程;
7.混凝土作业:
混凝土制作、浇注;
8.脚手架作业:
脚手架搭建;
9.楼板作业:
预制楼板安装;
10.焊接作业:
电焊、气焊、钢结构焊接等。
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的写作规范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4.工程工期;
5.工程质量要求;
6.工程造价;
7.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8.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建筑劳务分包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
1.当事人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
3.当事人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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