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占有产权登记
占有产权登记主要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和抵押、典当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关系。
二、如何申请占有产权登记
1、申请书内容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有不实,责任自负。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罚款。
2、收件编号、登记字号由房管机关填写。
3、权属人:指房屋产权人姓名。
4、房屋权来源:指房屋产权取得来源,一般可分为新建、拆迁补偿、继承、购买、受赠、交换、分析、分割等。并要填上取得来源时间。
5、房屋权性质:指房屋权性质,如属私人自有房,可填写“私有”。
6、占有房屋份额:指申请人占房屋份额。如产权全部属自己房屋,可填写“全部”。如同共有人共有房屋,填共同共有。如按份共有,按其所占有份额填写。
4、房地座落:指申请登记房屋座落详细地址。
三、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反映财产属性不同
产权: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
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
2、外延不同
产权: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也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
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对财产归属做出的权力规定,集中体现在财产的归属权上。
3、内涵不同
产权: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除了必须考虑财产关系外,还要更多地考虑人际关系。
所有权:以财产关系为核心设置权利,反映由人拥有物而产生的各种现象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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