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顺公租房租赁补贴办理有哪些前提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含“三无”对象)具有本市城区非农业户口(不含各区住乡镇非农人员)3年以上;
2、同一户口内、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不含另有住房空挂户口和共同生活居住另立户口的家庭成员);
3、领取市民政府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4、家庭无住房或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抚顺公租房租赁补贴办理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
(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
(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
(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
(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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