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和用人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就是说,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律必要条款,所包含的法律和约定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终止条件,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3、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定程序。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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