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室外高温补贴每天10元钱左右,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的“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纳入工资总额范围。
1)、劳动法意义上的经济补偿有两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其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2)、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就意味着经济补偿基数包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4)、虽然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进行计算,但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我国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做出了“托底”和“封顶”的规定:
1、“托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封顶”相关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哪些人群可领取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二、高温作业注意事项规定有哪些?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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