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要去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不应该去户口所在地,应该去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起诉证据要如何收集
离婚起诉证据应该收集以下材料:
1.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是自己认识的还是相亲介绍的,证明感情基础是否深厚;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被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
2.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3.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其中又包括两种: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对方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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