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收集家暴起诉离婚必要证据材料
家暴起诉离婚收集的证据有:报警记录、警方对家庭暴力制作的笔录、证人证言、医院的鉴定证明等等。因家暴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向过错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通过电子设备记录的各种视听资料;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二、遭遇家暴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施暴者对当事人使用家庭暴力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尽快逃离现场,然后请求当地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当地组织寻求帮助;
2.当事人被施暴者施以暴力而造成身体伤害时,可以选择报警;
3.当遭遇家暴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实施家暴行为,并作出相应补偿;
4.在诉讼期间,为了防止施暴者再次对当事人使用暴力行为造成伤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三、离婚后受害方能否主张家暴赔偿
因家庭暴力离婚受害方能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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