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买卖房产的形式抵押担保有效吗
以买卖房产的形式进行抵押担保,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怎样查验房产是否被开发商做过抵押
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进行抵押,都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如果是期房,开发商将在建项目的土地进行抵押,登记机关会在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上进行标识。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将建成的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机关会在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
因此,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坚持要求开发商出具有关证书的正本,非常重要。基本上就能了解自己想要购买的房屋的抵押情况了。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所购房产的有关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看在证件的备注栏中有无作他项权利记载。如果备注栏中没有注明他项权利抵押的情况,则该房屋没有抵押。
检查开发商的证件时尤其注意三个方面:
1、是应当坚持看原件。很多开发商往往以各种理由不让购房人看原件,其中可能的原因就是土地被抵押了。
2、是注意审查证件的真伪。
3、是看清抵押的记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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