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或者农用地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罚款。
3、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应当组织规划、土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
但也不能排除有些地方为了实现拆迁速度,强制拆除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违章建筑。
建造店铺属于非法建筑,看律师为您说公道!
【基本案情】
为方便当地群众生活,某地政府决定扩建当地的农贸市场。该农贸市场涉及的被拆迁户有三十几家,征收部门在完成了前期工作后,开始确定被征收人应得到的补偿款。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后,政府向他们分发了评估报告。刘先生看到评估报告后非常不满意,明明自己的商铺面积跟跟隔壁崔某的差不多,为什么崔某得到了一大笔补偿款,而自己却没有得到补偿。刘先生更是疑惑了,自己的房子怎么就是违法建筑了,崔某临街搭建的一个板房都能补偿,自己可是一砖一瓦盖起来的,为什么就不在补偿范围了呢?
【维权过程】
随后,刘先生因为不服这个补偿决定,找到北京了爱土征地拆迁的律师后,律师在了解情况后,耐心的与刘先生解释与沟通,告诉他为什么自己没有补偿。刘某想让律师帮忙起诉,律师拒绝了,原因是,该律师认为没有走法律程序的必要,刘先生的店铺确实是违建,就算提起法律诉讼,结果还是无差的,反而能为刘先生省掉一笔律师费。当然,在律师与拆迁房积极协商沟通的情况下,律师也为刘先生争取到了一点补偿款。
【律师分析】
所谓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临时性建筑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在本案中,崔某模拟过来做生意而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即属于临时建筑,
对于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在被征收时,应当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性质作出是否予以补偿的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试试的,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本案中,由于刘先生的商铺在建筑时就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所以,认定刘先生无法获得补偿是合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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