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盗窃罪中的涉案车辆之返还与否,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假如相应的车辆属于实施犯罪活动时所采用的工具或系通过盗窃得来的财物,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该等车辆将无法予以退还,而是需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妥善处置。
然而,若相应的车辆并未被用作犯罪工具,并且其所有者在盗窃行为发生时对此事并不知情,而且该车辆实际上是由犯罪嫌疑人以不正当途径占用和使用的,那么在案件经过严格审理且有了明确结果之后,该车辆应有权被返还给合法的车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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