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不能以未加盖公司公章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
只要结合合同履行过程确认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欠缺行为能力,双方未对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的约定,能够证明签名或盖章的真实性;
也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对方签订合同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公司盖章无需同时具备,有其一合同即成立。
一、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权利
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利:一、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二、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三、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二、合同一定要双方签字吗?
一般情形下,合同必须双方签字,但是,单务合同除外。合同签字的双方必须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签字可以以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进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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