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其它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一样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即你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有个上、下限。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
医保的缴费基数是你的工资吗
医保的缴费基数不一定是员工的工资,具体如下:
1、虽然医保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医保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2、特殊情况是职工的基本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高于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基本工资低于60%的职工都是按照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医保缴费基数的,基本工资高于300%的职工则是按照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医保缴费基数的。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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