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摊面积哪些不应计算
时间:2023-05-09 18:41:31 45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二、武汉公摊面积哪些不应计算

《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规定以下公用建筑面积不被分摊: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中独立的车位、车库、仓库、杂物间等;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的部位;层高在2.20米及其以上的结构转换层、栋内“空中花园”,架空层中用作公共休憩、绿化等公共开放空间的部分;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设计为人防工程及中高层以上作为消防的避难层部分;设在一栋房屋中为多栋服务的设备用房和公共用房等。这些不计入建筑面积。

对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性的幕墙、台阶、无柱雨篷等,不计入建筑面积。不过,如用这些材料作为房屋外墙,则全计入房屋建筑面积。

对凸出墙面的外飘窗,只要窗台高于楼地面,均不计入建筑面积。

对层高小于2.20米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地下室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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