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拆迁合同、回迁房的总证复印件、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2、测绘公司受理后,查看该回迁房是否办理好楼盘编号;若已经办好则按编号对号,测绘后出具测绘图。3、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拆迁合同、回迁房的总证复印件、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测绘图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证;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面积是否超标;若超标太多,需要拆迁公司出具证明,并交纳超标的契税(或配套费);等面积的,只缴纳手续费;审查无误后受理,进入房权证审批程序。4、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交纳工本费后领取房权证。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权籍调查。这一步主要是为了确认房屋的空间位置,已经权属来源是否准确、界限是否明晰,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一步。申请人需要带身份证的原件及相关的征收材料证明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这个需要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因为根据不同地区的征收规定不一致,可能有的的地方购买安置房是需要交税的,但是一般都是不需要交税的。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为您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这个需要到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在不动产权证书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这里主要就是指免税证明,以及征收的相关材料。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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