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学生一般情况下都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定义是什么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定义如下:强行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对象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隐私权和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是指妇女的人格权,不受非法干预。所谓隐私权,是指女性享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无关的人格权,其私有领域不可侵犯是其重要的权力。所谓名誉权,是指女性在自身属性和特征上享有的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二、强制猥亵与强奸的区别是什么?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
三、猥亵行为有哪些
刑法学解释猥亵:是指除奸淫行为外,以刺激、兴奋、满足自己或他人性欲为目的而实施的淫秽行为。主要有强制猥亵罪(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准强制猥亵罪(特指以非强制手段对儿童实施)、乘机猥亵罪(乘被害人生病、醉酒、熟睡、心神恍惚时实施)、公然猥亵罪(在公开场合实施,如夫妇当众性交)、利用权势猥亵罪(利用职权、监护权等实施)。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从原流氓罪中分解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开设立猥亵罪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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