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如果父亲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坚持以自己没钱等理由拒绝承担必要的抚养责任,而又想和母亲一起生活的话,可以建议母亲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并要求父亲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结婚前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婚内不给生活费是可以起诉的,因为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义务和责任,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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