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若合同纠纷引发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没有履行债务而购买房屋的,所购买的房屋可能会被拍卖、折价。在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引发的合同债务纠纷,大多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但此债务承担不影响购买房屋。但购买房屋后,所购买的房屋可能被依法拍卖、折价,以清偿合同纠纷债权人的债权。
父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虽然房屋仅登记在父母出资一方名下,但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对所购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属于部分出资,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虽然产权登记在父母出资一方个人名下,但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认定该房屋为父母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应当做限制解释,这里所称的出资应当仅指全额出资。因为只有全额出资,父母才能取得房屋产权,将所购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才具备房屋产权赠与的法律属性。而且,父母出资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在二人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直用共同财产在偿还按揭贷款,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时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对父母出资的一方适当多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全文6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