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不一定需要遗嘱人的签字。在代书遗嘱过程中,继承人不需要在遗嘱上签字。不管是代书人还是遗嘱中的见证人,其实都不可能是继承人。虽然法律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需要在遗嘱上签字,但是因为继承人不可以担任代书人和见证人,所以也就不可以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吗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为此,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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