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包括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拍照记录、查询被撞人员伤亡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交警处理。如果双方愿意协商,交警部门可以调解赔偿,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车辆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车,并优先保护第一现场并拍照记录;2.尽快查询事故中被撞人员的伤亡情况;3.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由交警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涉及赔偿问题,如果此时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协商,那么交警部门可以对损害赔偿申请调解,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由交警部门调解赔偿,并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这仅仅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同意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这样不仅易于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也能够相对顺利,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简 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收集相关证据,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到场后,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回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询问,并协助调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 报警: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2. 现场勘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并拍摄现场照片和录像。
3. 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到场后,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回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询问,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4.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收集到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5. 处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6. 调解: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7. 结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应当遵循报警、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罚、调解和结案等步骤。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需要遵循报警、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罚、调解和结案等步骤。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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