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签发人需要全面考虑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确保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且充足。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工作、检查安全措施并处理突发事件,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安全措施并监督现场安全,工作班成员则需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并互相监督。以上内容详细描述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工作票签发人需要考虑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以及工作票上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且完备。同时,还需要确保所派出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且充足。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对工作班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及时办理工作票延期或负责人变更等事宜。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4工作班成员:熟悉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工作班成员要在工作过程中互相监督和提醒,以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许可人:如何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 510001-2015)6.3.1.2的规定,工作许可人需要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如果安全措施不正确或完备,工作许可人应拒绝签发工作票。因此,对于工作许可人而言,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审查得当,才能确保工作的安全性,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工作许可人需要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在必要时予以补充。这是非常重要的职责,只有审查得当,才能确保工作的安全性,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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