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进行除名处理的。
若以协议方式离婚,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指定的条款,来着手办理房屋所有权的除名手续。
如因纠纷起诉至法院且审理结果确定视为正式离婚的话,便应依照法院的终审裁决来履行房屋所有权的除名事宜。
通常情况下,涉及到的除名行为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房地产变更登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