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根据无效劳动合同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不仅包括在合同订立前通过返还财产将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国家,但也要调查当事人的合同责任
I.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
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因为它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无效部分的规定应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一方面,除无效部分外,权利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确定;另一方面,对于无效部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此外,如果由于雇主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雇主还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2款,承担赔偿责任,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劳动合同无效。第九十七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II。所有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对于所有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只要雇主雇佣工人,从雇佣之日起就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既定的社会事实。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后,无法收回劳动。因此,在民事合同无效中,它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合同签订前双方均属于国家,在劳动合同中无法实现。劳动者已完成的劳动不能返还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一般可以参照用人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8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类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还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赔偿金,参照违约金和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III.劳动合同的过失方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6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工人和雇主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他们有过错
要承担这一责任,必须满足以下三点:
1。劳动合同经法院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
2。雇主或雇员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即第一合同义务。由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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