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从旧)。
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现行《刑法》(从轻)。
3、当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现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从旧)。但是,如果当时的法律处刑比现行《刑法》重,则应适用现行《刑法》(从轻)。
4、如果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即使按修订后的《刑法》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处刑较当时的法律要轻,也不例外。
《刑法》
第四十二亿九千四百九十六万七千二百九十四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对于刑法的溯及力的原则
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从旧原则,即新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
上述诸种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
对于冒名顶替罪的适用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冒名顶替行为而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全文7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