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申请表;
二、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三、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具社保缴费通知书;
四、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五、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保费;
六、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保卡;
七、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注:
社保登记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员工工资表(单位签章、员工签字);
3、填报《社保登记表》、《某市职工参加社保申请表》、《某市社保人员增加表》。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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