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判断新三板异常交易
1、根据《股票转让细则》第一百一十三条,可能影响股票转让价格或者股票成交量的异常转让行为包括:
(1)可能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或持续买入或卖出相关股票;
(2)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
(3)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
(4)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或大额申报后撤销申报,以影响股票转让价格或误导其他投资者;
(5)集合竞价期间以明显高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买入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卖出该证券,或以明显低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卖出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买入该证券;
(6)对单一股票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交易;
(7)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8)单独或者合谋,在公开发布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前买入或卖出相关股票,或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股票转让;
(9)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
(10)涉嫌编造并传播交易虚假信息,诱骗其他投资者买卖股票;
(1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转让。
2、根据《股票转让细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股票转让价格或者股票成交量明显异常的情形包括:
(1)同一证券营业部或同一地区的证券营业部集中买入或卖出同一股(2)股票转让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下跌,且挂牌公司无重大事项公告;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转让情形。
此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投资者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于相关情形发生后在其网站逐笔公告相关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证券账户名称、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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